通知公告
大四毕业后医保卡使用说明
作者:hqadmin 发表时间:2016-06-16
毕业后继续在济南上学,只要在就读学校交费参保,医保卡照常使用,在济南待业,只要到济南市医保办交费(城镇居民医保费)参保,医保卡也照常使用。毕业后不在济南市就业的大学生无需再退大学生医保。如果在济南就业后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医保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济南市医保办注销。
联系电话:0531-68967260 地址:济南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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