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济南校区大学生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及规定
作者: 发表时间:2015-04-07
1、门诊﹑急诊:病历原件﹑发票原件﹑用药明细﹑学校转诊病历,医疗保健中心负责人统一签字后,到济南校区财务处报销。
2、意外伤害:医院病历原件﹑发票原件﹑费用清单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情况说明,统一送医保办报销,报销金额打至医保卡。
3、异地住院:住院病历复印件、发票原件、住院费用总清单(非日清单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情况说明(非假期期间异地住院者)、统一送医保办报销,报销金额打至医保卡。
4、在济南市住院者请持医保卡就医结算,医院直接报销,不需再回学院报销;如不使用医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,医保办不予报销。
5、以上2、3、4条无医保卡者要提前到医疗保健中心说明情况。
注:以上需报销者请先到济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111室登记、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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